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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邀请原华东政法大学校长何勤华教授作学术报告

来源:bevictor伟德杜丽佳 郑梅 时间:2023-12-12 浏览量:

12月8日下午,学院邀请原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博士生导师、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会长何勤华教授作题为“谈谈中华法系”的讲座。本次讲座于明德楼403举办,学院院长荆月新教授,教授刘吉涛、副教授谢慧以及青年教师乔志鑫出席,学院学生到场聆听学习。

讲座伊始,荆月新院长对何勤华教授的到来表示由衷感谢和热烈欢迎,并向在场同学们介绍了何勤华教授的学术成就。随后,何勤华教授通过解释中华法系在人类法律文明史上的重要地位,引导在场同学思考中华法系的形成时间与形成历史条件的问题。紧接着,何勤华教授分别从清末民初、20世纪30年代乃至于21世纪后的时间阶段出发,以各时代的法学刊物、法学家观点为依据,客观系统地讲述了中华法系的历史渊源和发展过程。对于各发展阶段出现的法学观点,何勤华教授秉持着“择其善者而从之”的态度,并且建议同学们应当摒弃排外心理,面对中外观点择优学习。

接着,何勤华教授由法系所需的,若干国家具有共同历史渊源、制度内容、风貌特征以及共同话语体系的内涵出发,引出中华法系内涵及其特点的解释。以陈朝璧及大部分学者不同的观点为例,何勤华教授解释,中华法系的概念是国际或者区域的概念,不仅仅是单个国家的概念,而对于中华法系的特点,学术界观点趋于一致,即突出成文法典等。何勤华教授对比阐释了英美法系核心的司法正义和大陆法系核心的立法正义,并将讲授内容拓展至中华法系的法哲学。他强调,中华法系的法哲学具体体现为以民为本、教化为先、德主刑辅等七个方面,主要目的是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标。接着,何勤华教授主要从律家的兴起与发展、地位和作用等方面介绍了律家的贡献与中华法系的传承之间的密切关系,以此强调中华法系的律家精神具有重要地位。其后,何勤华教授依照法律格局的形成与变化,讲述了中华法系的形成、发展与解体,进而引出对于“新中华法系”的讨论。

最后,何勤华教授重申中华法系在人类法律文明史上的重要地位,又着重区分了中华法系和中华传统法律,阐述了中华法系的特定概念。他表示,虽然中华法系至近代已经解体,但是其中的辅助学科群等内容仍可以为我们今天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使用。讲座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受益匪浅,并就讲座内容与何勤华教授展开热烈讨论。

本次讲座围绕中华法系进行讲授,有利于学院学生加深对于中华法系的了解,激发同学们相关领域的学习与研究热情。另外,此次活动的开展搭建了良好的学术交流平台,为学院师生在学术上拓宽探讨思路,推进学院在中华法系相关理论知识上的学术建设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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