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简介
山东政bevictor伟德是由山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国办普通本科高等院校,是一所以法学教育为主,涵盖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等多学科的省属普通高等院校。我校法学教育起源于1955年成立的山东政法干校,至今已有50多年的历史,法学专业、法律事务专业是山东省的特色专业,法律事务(经济)专业是教育部确立的改革试点专业,现有8门省级精品课程,1个省级重点学科,1个省级教学团队,处于全省法学教育优势地位。
院系设置见下表:
院、 系、 部
|
bevictor伟德
|
刘炳君
|
80689637
|
刑事司bevictor伟德
|
张海莹
|
88599996
|
民商bevictor伟德
|
杨 敏
|
88599885
|
经济贸易bevictor伟德
|
张秀青
|
88599900
|
警官学院
|
黄佳君
|
85598756
|
信息科学技术系
|
邹新国
|
88599910
|
外语系
|
孙永华
|
88599769
|
新闻传播系
|
杨淑芳
|
88599917
|
经济管理系
|
刘丽霞
|
88599761
|
继续教育学院
|
冯 芳
|
88599981
|
马列主义教学部
|
李爱莲
|
88599729
|
体育教学部
|
徐 伟
|
88599961
|
直 属 单 位
|
高教研究室
|
李 勇
|
88599852
|
《政法论丛》和《学报》编辑部
|
孙培福
|
88599865
|
图书馆
|
毕运林
|
88599869
|
网络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
焦中卉
|
88599715
|
技能训练中心
|
王秀法
|
88599701
|
学术交流中心
|
鲁媛凤
|
86953001
|
我校重视能力培养,法学教育长期植根于法务实践,在实验教学尤其是校内实验教学方面保持着传统优势。回顾法学教育发展历程,我校校内实验教学如影相随,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
初创阶段
(1985年—2005年):分散建立实验室,辅助法学理论教学。
自1985年开始,我校相继建立了刑事侦查实验室、司法鉴定实验室、诉讼流程实训室、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在全省高校中率先开展了校内法学实验教学。
该阶段对法学实验教学的认识还比较粗浅,实验教学处于从属地位,主要以实验项目为载体,辅助于实践性较强的理论课程,实验教学体系尚处于初始阶段。这一时期,法学实验室由教务处管理,实验课程由任课教师根据所授课程需要安排,法学实验教学运行和管理尚未实现体系化和规范化。
完善阶段
(2005年—2009年):成立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法学实验教学实现跨越发展。
2005年以来,学校坚持走内涵发展之路,大力推进法学实验教学改革,中心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2005年法学实验教学大楼正式落成,学校随即成立法学教学实训中心,专门负责法学实验教学的规划、运行和管理。实训中心整合实训资源,拓展、改造、提升实验机构,构建法学实验教学体系,搭建起全省规模最大,门类最全、功能最完备的法学类校内综合实训基地。
扩建改建后的实训中心现有实验室17个,可承担多种实验教学活动。
中心实验机构分为实验、实训和实践三大类,其中实验类包括文件检验实验室、痕迹检验实验室、物证提取实验室、网络安全实验室和法务会计实验室共5个实验室;实训类包括3个模拟法庭、2个模拟仲裁庭、模拟律师事务所、民事诉讼业务实训室、刑事诉讼业务实训室、行政诉讼业务实训室、法律检索实训室共10个实验室;实践类包括法律诊所、法律援助中心共2个实验室。
该阶段对法学实验教学的认识走向成熟,中心以“大法学”为视野,确立了“应用型、通识型、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构建起“突出实训、兼顾实验、立足实战”三位一体的法学实验教学体系,与此同时大力加强硬件建设、队伍建设、组织机构建设、课程体系建设,开发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训软件,实验教学运行和管理步入体系化、规范化,为带动和引领全省法学实验教学改革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我校法学实验教学中心理念先进、体系完善、队伍优化、设施精良、模式科学、运行高效、成果显著、特色鲜明,赢得了全省同行和专家一致肯定,
被评为山东省唯一的法学类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几年来,中心出版了案例研究等系列实验教学教材,大力推进实验室建设,强化实验教学管理,致力于创建成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努力为全省乃至全国培养高素质、应用型法学人才打造一流的实验教学平台。
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在学校领导下的独立的教学单位。学校成立法学教学实训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校长、副校长分别担任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就法学教学实训中心建设和管理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研究和决策。
法学教学实训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中心的人、财、物由中心主任负责统一支配和调度,各院系具体落实教学任务,建设管理委员会对中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中心下设各实训(实验)室,中心和实训室实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双重运行模式。实训室负责在中心统一领导下开出各自的实训项目、拟定实训课程,中心汇总整合提交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形成整个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的实训教学体系。中心按照实训教学体系安排各实训室制定教学计划、编制教学大纲和实训指导书。中心根据各实训室有关内容拟定整个中心的教学计划经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再作为工作依据下发各实训室加以落实。对于涉及中心发展、改革的重大事项,由中心形成意见,经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学校院长办公会或党委会研究决定。
在教学任务安排方面,中心根据教学需要统一安排实训中心的专职教师或兼职教师承担授课任务。对于专职教师,由实训中心具体落实;兼职教师由所在院系负责组织落实。对于开放实训(实验),也采用同样方式安排教师进行指导。
法
学
教
学
实
训
中
心
组
织
管
理
体
系
|
建设管理委员会
|
主任:李玉福
|
副主任:张卫华
|
成员:许海波、刘秉君、曲伶俐等11人
|
中心主任
|
许海波
|
实训(实验)室负责人
|
文件检验实验室
|
痕迹检验实验室
|
物证提取实验室
|
法务会计实验室
|
网络安全实验室
|
模拟律师事务所
|
模拟法庭
|
模拟仲裁庭
|
民事诉讼业务实训室
|
刑事诉讼业务实训室
|
行政诉讼业务实训室
|
法律信息检索实训室
|
实训中心现有专兼职教师和技术人员 91 人,每年为全校法学专业学生5000余名开出30 门实训课程,每年约完成15万人•学时教学任务。
中心现有17个实训室,建筑面积3000平米,仪器设备数量约 527台(套)。通过实训课程与实训开放管理系统全天向学生开放,仪器设备利用率达到98%。
中心建有专题网站,配备了专门人员负责网站的建设、更新和维护。网站向学生提供丰富的网上教学资源,其中包括中心的实训教学体系、教学计划、各实验课程的教学大纲、教学讲义、教学课件、精品课程等等。网上还提供了各种仪器设备的性能、用途、操作规程等有关信息,为学生进行课内外学习提供了重要的辅助手段。
现行的管理运行模式既保证了中心运行的规范性、协调性、连续性,同时又为中心运行的灵活性、效率性、便捷性预留了制度空间。中心自成立以来,制度健全完善,体制和管理模式科学合理,中心呈现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良好态势。
中心秉承“
强化实践能力、训练法律思维、陶冶法治精神、培育职业道德”的教学理念,形成“
突出实训、兼顾实验、立足实战”三位一体的法学实验教学体系。
学校法学实训起步较早,经过20余年的建设,逐步形成自身的鲜明特色。
1
、先进的实验教学理念
在长期的教学实践中,中心逐步形成了“
强化实践能力、训练法律思维、陶冶法治精神、培育职业道德”的实验教学理念。
2
、创新的实训管理系统
中心自主研发的“法律实训教学管理信息系统”软件,由案例管理子系统、选课管理子系统、实训管理子系统、实训考核评价子系统等构成,该系统提供虚拟现实手段,以真实案例为实训素材,让学生模拟诉讼角色,训练诉讼业务,完成各类诉讼活动,提高了实训教学的水平和效果。
3
、雄厚的“
双师型”
教学团队
中心拥有一支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在91名专兼职教师中,拥有兼职律师65人,仲裁员12人,注册会计师2人,法官、检察官、专职律师7人。
4
、独到的实践教学体系
中心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由三个层次构成的法学实验教学体系:一是基础能力培养体系;二是综合能力培养体系;三是实战能力培养体系。
1
、发展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的现代教育理念,以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以法学实践教学基本需求为导向,借助现代化的科技手段,对法学教学实训中心进行规范调整,改造升级,进一步发挥中心在法学实践教学中的基础平台作用。
2
、今后规划
今后,中心将继续在基础设施建设、课程资源开发、教学体系完善、师资队伍培养、实践教学运行、实践教学研究、实践教学考核等各个方面做好规划、建设和管理,最终把法学教学实训中心建设成全国一流的法学实践教学基地,为推动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模式起到示范和引领作用。
(
1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实践教学条件
①用2—3年时间建设完成《法学教学实训中心建设总体方案》规划建设的其余五个子项目,最终落实中心建设总体方案。五个子项目分别为:行政执法实训室、狱内侦查实训室、心理矫正实验室、射击馆、警体训练馆。
②继续推进中心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提高运行效率,扩大受益群体。
(
2
)加强课程资源开发,拓展个性化发展空间
①继续开发实训课程资源,增加学生选择余地,促进个性化人才培养。
②在以实训(实验)室为单位开设实训课程的基础上,逐步开发出适应法律职业要求,贯通数个实训(实验)室的综合性实训课程。
③优化实训课程之间的逻辑关系,做好理论课与实践课的有效衔接。
(
3
)完善教学体系,强化实训效果
①继续完善实验、实训、实践教学体系,逐步加大实践环节的比重,增加法律实践机会,培养学生法律实战能力。
②以法律职业技能基本需求为导向,进一步理顺实验、实训、实践三个层次的内容体系之间的关系,提高教学效果。
(
4
)推进师资队伍建设,培养卓越的实践教学团队
①建立定期培训和不定期交流制度,提高教师实践教学的组织能力和教学水平。
②打破实训(实验)室界限,实行指导教师跨实训(实验)室指导实践教学,培养教师实践教学综合能力,以此来推动实践教学课程体系优化、组合。
③增进教学团队与全国一流政法类院校教师之间的学习交流,以不断开阔视野、开拓创新。
④聘任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司法实务工作者充实教学队伍,带动实践教学团队业务素质整体提高。
(
5
)规范实践教学运行,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①完善实践教学规章制度。
②遵循法学教育基本规律,调整实践教学课程体系,进一步理顺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的关系,实现理论学习与技能培养平衡发展。
③完善现有诉讼实训教学软件,开发新型法学实训软件,比如模拟执行软件,提高实践教学运行和管理水平,创新法学实践教学模式。
④继续加大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的开放力度,规范开放实训活动,确保开放实训(实验)效果稳步增强。
(
6
)深化实践教学研究,提升实践教学水平
深化以法学实训(实验 )教学为专题的教学改革研究,根据全国法学实践教学的实际状况,结合我校自身特点,探索顺应时代要求、符合法律职业者成长规律的法学实训(实验)教学新模式。
(
7
)完善实践教学考核办法,促进实践教学良性发展
①在现有考核机制基础上,完善教师实践教学评价机制,激励教师投身实践教学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②创新学生实践教学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更好地规范实践教学活动,强化实践教学效果。
预计再用3—5年时间,把法学教学实训中心建成教学理念先进、教学设备一流、教学体系完善、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运行良好的优质实践教学基地,为全省乃至全国法学实践教学改革和创新贡献力量。
学校对法学教学实训中心队伍建设非常重视,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经过精心选拔、培养,中心基本建成了思想素质好,学术水平高,职称、年龄结构比较合理的实践教学队伍。队伍建设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制定严格的任职条件、科学的选拔程序,精心组织教学团队
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组建教师队伍,实践教学教师经过个人自荐、院系把关、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核最终产生,通过严格筛选、层层把关,保证队伍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在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担任指导教师有严格的任职条件,须在教风、经验、科研、教学等几方面同时满足,具有法律职业(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录用。
2.安排教师参与实验室建设
中心建设管理委员会有明确的工作分工。来自bevictor伟德系的委员主要负责各实验室的功能设计、 具体建设方案论证、课程资源开发、教学方案拟定以及实践课教师的业务交流。一线教师直接参与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扭转了以往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被动局面,使实验室的建设、管理和运行具备了更明确的目的性和更强的可操作性,同时也激发了教师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为其后期快速进入角色投入工作打下基础。
3.加强实训(实验)队伍管理
学校对法学教学实训中心采取政策倾斜,积极创造条件,为实践教学教师提供在职培训机会。学校制定了实践教学指导教师岗前培训制度,凡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指导教师必须接受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提供的统一培训,熟悉实训流程和仪器设备的使用方法。新开课或开新课的实训指导教师须试讲合格后,实训教学方可正式开课。学校还专门组织骨干教师分赴南、北方有代表性的政法院校交流学习,为我校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的建设和管理带回许多宝贵经验。
4.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
学校为规范我校实践教学活动,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给法学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以政策支持和物质保障;学校拿出专项经费支持实践教学创新和教改立项;提供经费资助,创造工作条件,支持科研攻关小组研发实训软件;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参加全国性、地区性的实践教学培训交流;适当提高实践教学课时报酬;给予业余时间承担实践教学任务的指导教师相应的岗位补贴;拿出经费举办各种形式的法学实践教学竞赛;制定科学、合理、公正的实践教学考核标准。一系列配套措施的相继出台,为中心的正常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序号
|
实验课程名称
|
序号
|
实验课程名称
|
1
|
律师实务
|
16
|
刑事科学技术基础
|
2
|
法律论辩训练
|
17
|
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3
|
法律援助实务
|
18
|
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
|
4
|
法律诊所实务
|
19
|
行政诉讼原理与实务
|
5
|
合同法律实务
|
20
|
民事案例研究
|
6
|
法律文书训练
|
21
|
刑事案例研究
|
7
|
公司法实务
|
22
|
行政法案例研究
|
8
|
仲裁业务实训
|
23
|
经济法案例研究
|
9
|
专利代理实务
|
24
|
法律信息检索
|
10
|
税务代理实务
|
25
|
模拟庭审训练
|
11
|
国际贸易实务
|
26
|
信息系统安全
|
12
|
法务会计
|
27
|
网络综合与分析
|
13
|
文件检验技术
|
28
|
数字鉴别与认证技术
|
14
|
痕迹检验技术
|
29
|
入侵检测技术
|
15
|
物证提取技术
|
30
|
防火墙技术
|
★截至目前我院共有《刑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刑事诉讼法原理与实务》、《国际经济法原理与实务》六门法学课程被评为山东省省级精品课程。
号
|
主持人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别
|
立项时间
|
1
|
刘建军
|
公共图像监视与公民权利保护
|
国家级项目
|
2007
|
2
|
申士涛
|
法律思维方法培养与实训研究——以刑事案例教学为视角
|
国家级项目
|
2006
|
3
|
杨晓静
|
法律思维方法培养与实训研究
|
国家级项目
|
2006
|
4
|
李学永
|
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
省级项目
|
2008
|
5
|
韩 慧
|
山东高校法学教育问题与对策研究
|
省级项目
|
2008
|
6
|
韩 慧
|
英国近代法律教育发展研究
|
省级项目
|
2008
|
7
|
韩 慧
|
山东省高校法学教育发展问题研究
|
省级项目
|
2008
|
8
|
王德玲
|
理论法学本科教学模式研究——实践—理论—实践
|
省级项目
|
2008
|
9
|
刘万啸
|
国际经济法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研究
|
省级项目
|
2007
|
10
|
王小波
|
在建设创新型省份背景下山东高校创新建设对策研究
|
省级项目
|
2007
|
11
|
唐 倩
|
《经济法学》课程应用性教学改革研究
|
省级项目
|
2007
|
12
|
张爱艳
|
法学教育研究——重构法学教育价值为视角
|
省级项目
|
2007
|
13
|
任学青
|
“诊所式法律教育”模式本土化研究
|
省级项目
|
2005
|
14
|
安宗林
|
法律专业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
省级项目
|
2005
|
15
|
李学永
|
法学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
省级项目
|
2008
|
16
|
刘炳君
|
学分制改革若干问题研究
|
校级项目
|
2008
|
17
|
杨 敏
|
案例教学法研究
|
校级项目
|
2007
|
18
|
李 燕
|
法学双语教学模式研究与实践
|
校级项目
|
2008
|
19
|
高 健
|
律师制度电子教案
|
校级项目
|
2006
|
20
|
刘振峰
|
校园网中教育资源共享环境的创建与应用研究
|
校级项目
|
2007
|
21
|
刘丽霞
|
应用型国际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
校级项目
|
2009
|
22
|
马运立
|
国际经济法多媒体教学的改革
|
校级项目
|
2008
|
23
|
王瑞洲
|
系部教务职能研究
|
校级项目
|
2008
|
24
|
窦衍瑞
|
法理学课程改革
|
校级项目
|
2007
|
25
|
张传伟
|
监狱学专业特色教学课程体系及人才培养模式研究
|
校级项目
|
2008
|
26
|
张传伟
|
刑事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研究
|
校级项目
|
2007
|
27
|
杨晓静
|
刑事案例教学中法律思维方法培养与实训研究
|
校级项目
|
2007
|
序
号
|
功能类别
|
实验室名称
|
功能说明
|
负责人
|
1
|
法学实训
|
模拟法庭
|
该平台系统的功能适用于刑事、民事、商事、行政等各类诉讼业务的审判实训的需要,根据法学实践教学计划安排,可以由师生进行灵活机动的场所配置、情境布局和具体案件属性所需功能的选择,使法律实训课程体系的终端和【
详情】
|
负责人:刘炳君
|
联系电话:0531-88599902
|
房间号:100
|
|
序
号
|
功能类别
|
实验室名称
|
功能说明
|
负责人
|
2
|
法学实训
|
模拟仲裁庭
|
该平台系统主要用于师生对民商事纠纷案件、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仲裁业务的实务训练。由师生根据教学目的和具体民商事案件、劳动争议和人事争议案件进行实体的设计和法定程序的操作,并依据不同的案由和角色的差异集体【
详情】
|
负责人:刘炳君
|
联系电话: 0531-88599902
|
房间号:200
|
|
序
号
|
功能类别
|
实验室名称
|
功能说明
|
负责人
|
3
|
法学实训
|
模拟律师事务所
|
山东法正园(模拟)律师事务所主要承担法学专业中“律师实务、法律诊所”等课程的模拟实践教学,是对学生进行律师业务仿真训练的场所。【
详情】
|
负责人:王瑞洲
|
联系电话:0531-88599893
|
房间号:0106
|
|
序 号
|
功能类别
|
实验室名称
|
功能说明
|
负责人
|
4
|
法学实训
|
法律信息检索实训室
|
法律实训活动需要大量的法律法规检索以及相关的法律资料查询,因此有必要建立专门的法律法规检索中心作为法学实训的配套设施,以保障法学实践教学的正常进行。【
详情】
|
负责人:王三海
|
联系电话:0531-88599740
|
房间号:0103
|
|
序 号
|
功能类别
|
实验室名称
|
功能说明
|
负责人
|
5
|
法学实验
|
网络安全实验室
|
信息与网络安全实验室是法学实践中心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前社会发展的一个大趋势就是信息化,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各行各业信息化水平突飞猛进,计算机网络技术日新月异,网络成了当今社会各个工作领域不可【
详情】
|
负责人:刘振峰
|
联系电话:0531-88599912
|
房间号:0109
|
|
序 号
|
功能类别
|
实验室名称
|
功能说明
|
负责人
|
6
|
法学实验
|
法务会计实验室
|
法务会计实验室是山东政bevictor伟德法学教学实训中心的重要配套项目。法务会计是综合运用会计学与法学知识以及审计方法与调查技术,解决法律实践中有关问题的一门科学。【
详情】
|
负责人:刘丽霞
|
联系电话:0531-88599761
|
房间号:0107
|
|
序 号
|
功能类别
|
实验室名称
|
功能说明
|
负责人
|
7
|
法学实训
|
诉讼业务实训室
|
诉讼法学实训室是一个开放的实践训练实验室,室内电脑中储存有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真实的数字化的案卷材料100套。学生通过在该实训室的学习训练,可以了解各类诉讼的流程及诉讼规则,学会各种诉讼文书【
详情】
|
负责人:杨敏 刘道朋 窦衍瑞
|
联系电话:0531-88599886
|
房间号:0105
|
|
序 号
|
功能类别
|
实验室名称
|
功能说明
|
负责人
|
8
|
法学实验
|
文件检验实验室
|
文件检验实验室可进行包括笔迹检验、各种文字及文书检验、文书书写时间检验等共计14种实验。【
详情】
|
负责人:张传伟
|
联系电话:0531-88599878
|
房间号:0110
|
|
序 号
|
功能类别
|
实验室名称
|
功能说明
|
负责人
|
9
|
法学实验
|
痕迹检验实验室
|
痕迹检验实验室可完成手印、脚印及各种痕迹的检验等共计9种实验。【
详情】
|
负责人:魏中礼
|
联系电话:0531-88599878
|
房间号:0112
|
|
序 号
|
功能类别
|
实验室名称
|
功能说明
|
负责人
|
10
|
法学实验
|
物证提取实验室
|
物证提取实验室可完成手印、脚印的提取等共计7种实验。【
详情】
|
负责人:刘道朋
|
联系电话:0531-88599878
|
房间号:0114
|
|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所属实验室
|
设备简介
|
1
|
|
|
现场的纸张,可能遗留了案犯的书写压痕等,但由于痕迹不明显通过肉眼根本看不清楚,通过配光照相也很难发现,使用压痕静电仪,对纸张进行真空和静电处理后即能发现。国内很多刑事技术部门配备了本仪器,并规定现场发...【
详情】
|
|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所属实验室
|
设备简介
|
2
|
|
|
对检验的文件、证件进行刑事检查、编辑、归档、建立数据库;获取图像、处理图像、变换图像,建立用户数据库进行图像比对;控制工作站的运行。10x 数字变焦彩色CCD,19х光学变焦;最大视野 190x143...【
详情】
|
|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所属实验室
|
设备简介
|
3
|
|
|
现场指掌纹强大的特征点和纹线骨架提取功能无需任何人工干预, 现场指掌纹特征点, 纹线骨架的自动提取和专家编辑功能,确保在6个特征点时即可用于比对搜索无需1:1原大或比例尺,可按任何比例输入现场...【
详情】
|
|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所属实验室
|
设备简介
|
4
|
|
|
该显微镜主要用于手印、枪弹痕迹、脚印、工具痕迹等各种痕迹的比较检验,成像倍数大,成像清晰。技术参数: 1、数码摄像系统(1) 数字信号:1280×1024像素;(2) 模拟信号:彩色48...【
详情】
|
|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所属实验室
|
设备简介
|
5
|
|
|
该显微镜主要用于手印、枪弹痕迹、脚印、工具痕迹等各种痕迹的比较检验,成像倍数较大,成像清晰。技术参数: 1、光学总放大倍率:4X—130X;(1) 广角目镜:WF10×(Φ22mm),WF2...【
详情】
|
|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所属实验室
|
设备简介
|
6
|
|
|
主要用于对非渗透性客体上潜在汗液痕迹显现. 技术参数: 内置微电脑程序控制,有电脑储存最佳数据和重新读取数据功能,操作简单明了(HW-110);有手动/自动控制功能; ...【
详情】
|
|
序 号
|
设备名称
|
所属实验室
|
设备简介
|
7
|
|
|
主要用于潜在对渗透性客体上汗液痕迹熏显。技术参数: 1、 内置微电脑自动控温、控湿,达到最佳熏显效果。 2、 熏显时间01~99分钟内可任意调节。 3、 具有DFO熏显、茚三酮熏显双重功能,...【
详情】
|
|
说明:
以上资料,摘编自山东政bevictor伟德网站http://www.sdupsl.edu.cn/sjjxzx/;摘编日期:201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