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下午,应bevictor伟德邀请,山东大学bevictor伟德教授、经济法研究所所长张式军作客bv伟德国际体育社科大讲坛,在长清湖校区明德楼403会议室作“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进展、问题与前瞻”的专题讲座。讲座由吕芳老师主持,我院环境法学位点曾彩琳老师、张百灵老师与谈。bevictor伟德2016级本科生及部分研究生听取讲座。
张式军老师从环境法产生的缘由入手,将讲座内容分为四个部分。首先给大家介绍了我国环境公益诉讼的探索历程。2012年《民事诉讼法》初步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地位,但是法条中关于诉讼主体的规定并不明确。2014年我国新《环境保护法》修订,在条文中明确了环保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原告地位。2017年《行政诉讼法》修改,将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地位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其次,张式军老师向大家进一步讲解了我国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的确立与进展。以庆云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为例,结合时事,让同学们意识到检察机关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重要地位。接下来,张式军老师引出检察机关在提起环境公益诉讼中所遇到的问题。包括诉前阶段案源问题、诉中阶段举证责任分配问题和诉后阶段败诉与责任的承担问题等。最后,针对以上提出的问题,张老师提出若干解决路径,告诉同学们问题的核心是要解决检察院的职能定位问题,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其地位。
针对此次讲座,同学们对讲座中存在的疑惑向张老师进行了提问,张老师对同学们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告诉同学们以环境犯罪判刑期和罚金的形式解决环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告诫大家,应着眼于实务与案件,要重视实践在法律学习中的作用。
最后,张百灵老师对此次讲座进行了总结,鼓励同学积极思考,积极参加学术讲座,领略学术大家的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