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下午,我院特邀华东师范大学bevictor伟德姜峰教授于明德楼模拟法庭作题为“宪法权利与民事权利的关系”的学术报告。本次报告会由夏泽祥教授主持,青年教师王丽晖、刘赫喆、张栋祥及百余名研究生、本科生共同到场聆听。
报告伊始,姜峰教授从“民法是宪法的具体化学说”引入,指出了我国学者在宪法与民法关系研究中常入的误区。随后,他提出宪法权利与民法权利之间存在着显著差别的观点。为论证此观点,他逐条剖析了“具体化学说”的三个理由,并结合学界不同学说与自身研究结论对其进行了反驳。接下来,姜教授紧密结合古今中外的法律法规,将宪法与民法进行纵横对比,分别从宪法、民法的权利对象、权利强度、权利内容三个板块对它们的区别进行了深入分析,指出宪法属于立宪活动、主要负责规范政府行为,而民法属于立法活动、约束实体性分歧。最后,姜教授表达了对大家从事宪法学研究的鼓励与期许。在交流环节中,学院师生与姜峰教授进行了积极高效的互动,同学们纷纷表示,姜教授的讲解让自己收获颇丰。
本次报告会的圆满举行,既纠正了同学们对宪法权利与民法权利认知上存在的误区,也深化了大家的对宪法与民法、国家权力与个人权利的理解,更为学院师生的科研工作提供了经验借鉴和思路引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