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晚,学院邀请吉林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刘晓林教授于线上出席社科大讲坛并作题为“唐律中的慎刑”讲座。本次讲座于明德楼403会议室及模拟法庭分别开设教师、学生线下会场。讲座由学院院长荆月新主持,副院长吕芳,教师代表刘娜、林丛、乔志鑫及百余名学生于线上线下参与。
讲座伊始,刘晓林教授通过引用《东观汉记•沈丰传》相关文献阐释了“慎刑”的概念,并进一步引出慎刑关键问题“罪止”。随后,他从“罪止”的字面含义出发,引用了大量正史文献对“罪止”含义进行分类介绍,并通过《旧唐书•狄仁杰传》中的相关记载将“罪止”与“慎刑”有机结合。紧接着,他对《唐律疏议·名例》中相关条文进行解读,回答了同学们对未出现“罪止”的条文中如何实现立法意图的疑惑。最后,刘晓林教授从现代法和中国传统法的语境出发,结合现行《刑法》、《唐律疏议·斗讼》等材料及徐忠明等学者的观点具体总结了传统法中的慎刑及其实现。教师交流部分,林丛表示本次讲座使自己对“慎刑”的研究认识从思想领域进一步扩大到了社会生活制度等领域;乔志鑫则同刘晓林教授探讨了唐律中的慎刑对立法、司法等制度的深远影响;围绕“社会治理的过度刑法化”的观点,刘娜与刘晓林教授进行了相关探讨。讲座最后,刘晓林教授与同学们展开互动,并一一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刘晓林教授的讲座立足对唐律中慎刑问题的深入研究,开阔了师生们的学术视野,更增强了同学们对于唐律的认识深度,同时也有利于助推学院的相关学术研究更上一层楼。
审稿人:乔志鑫